東塘北公交車站台附近,城管隊員給店面老闆發放文明創建宣傳資料。 東塘北公交車站台附近,城管隊員給店面老闆發放文明創建宣傳資料。
  紅網長沙8月31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張瑩 實習生 李哲 通訊員 韓彬彬)不要以為隨意吐一口檳榔渣、扔一個煙蒂是小事,類似不文明行為,將面臨“最嚴城管執法”。下月起,長沙將針對亂吐亂扔、店外經營等多種違規違法現象從重處罰。8月30日,各區城管執法部門同時展開整治行動。至16點30分,全市共教育勸導亂吐亂扔行為243起,辦理相關案件18起,罰款1020元。其中,記者陪勸導員在汽車南站半個小時里就目擊了7次亂扔垃圾的行為。
  8月30日,雨花區東塘、雨花亭、高橋大市場、紅星大市場等處,城管執法隊員沿路進行巡查。他們隨身佩戴著執法記錄儀和其他攝像器材,緊盯隨地吐痰、檳榔渣、口香糖,以及亂扔垃圾,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煙頭、紙屑等行為。“這樣做是為了確保處罰時有嚴格事實依據。”雨花區城管執法大隊侯家塘中隊隊長易焱介紹,目前多數仍以教育勸導為主,拒不改正的才會開罰單。
  8月31日,全市各區還將集中整治店外經營行為。長沙市城管委要求以街道為單位,每天對沿街門店店外經營、違法作業行為開展至少1次以上的專項整治,嚴禁各類店外經營、違法作業行為,如有違反一律從嚴處罰。
   [現場目擊]
  飲料喝完,易拉罐隨手丟
  今年3月以來,長沙各區都在實施“史上最嚴”城市管理。在城管部門整頓執法的同時,市民是否達到了相應的文明素質?8月30日中午,長沙市汽車南站,瀟湘晨報記者目擊了多個場景。
  汽車南站售票大廳前坪,一些乘客在排隊,一些在樹蔭處休息。記者粗略數了下至少有5個垃圾桶,周邊都很乾凈,整個前坪少見明顯垃圾,井然有序。
  進出站口處,多班客車在此停留,人流量很大。一側是飯店、旅店和食雜店,地面隨處可見飯盒、塑料袋和礦泉水瓶。有個小男孩喝完飲料,易拉罐被隨手扔掉,滾到某飯店門口。正在拉客的老闆見狀,一腳把易拉罐踢走,剩餘的飲料飛濺出來。
  進出站口附近的停車坪里,勸導員胡師傅拿著鉗子,不斷彎腰拾撿煙頭和檳榔渣,“這兩種是最常見的垃圾”。來來往往等車、下車的人,一個隨手的動作,就會給胡師傅增加工作量。
  記者陪胡師傅站了30分鐘,目擊了7次亂扔垃圾的行為。
  50元,現場交罰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領罰單去銀行交款
  雨花區城管執法大隊侯家塘中隊隊長易焱介紹了罰款的流程:執法人員必須要出具適用於簡易處罰程序的行政處罰非稅票據(面值50元),要求規範、統一。易焱介紹,亂吐亂扔行為可處50-200元罰款。情節輕微的是50元,由執法人員開具罰單並當場收繳罰款,在收到罰款2天內,執法人員會把罰款繳納至財政專用非稅收入賬戶,憑銀行出具的交款回執向當事人開具核銷罰款票據;情節嚴重的,處50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根據相關法律程序向違法當事人開具處罰票據,由當事人憑此票據自行前往銀行繳納。
  [罰款詳單]
  不同的違規行為罰款金額不同
  1隨地吐痰、吐檳榔渣、口香糖,亂扔垃圾,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煙頭紙屑等:罰款200元
  2違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規定: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對個人罰款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3店外經營、作業:依法查封、扣押經營工具和物品,罰款2000元
  4擅自從事擺攤經營、兜售、攬工:罰款3000元
  5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擅自設置踏步、戶外宣傳點等設施:罰款20000元以下
  6機動車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可採取鎖定車輪、拖離現場等措施,罰款100元以下
  7非機動車不按規定擺放:罰款50元
  8隨意傾倒、撒漏、堆放、處置建築垃圾,車輛未密封、包扎、覆蓋運輸散裝、流體貨物上路,撒漏飛揚,砂石運輸車輛堆裝超過車廂板上邊緣、混凝土攪拌車未安裝接漏裝置:罰款100000元以下
  9建築工地未按規定圍擋作業,車輛出入工地污染道路:罰款2000元
  10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一律依法拆除,罰款2000元
  11擅自砍伐樹木、損傷園林綠化設施,侵占綠地:罰款5000元以下  (原標題:長沙“最嚴城管執法”:30日整治亂吐亂扔20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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