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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三亞2月12日消息(三亞新聞網記者 劉麗萍)2月12日,南海網、三亞新聞網記者向三亞市社保局獲悉,2014年,三亞市靈活就業人員如臨近退休、辦理保險關係轉移等情況,可按月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但不得跨季度向前補繳社保險費。
  根據《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關於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三亞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原則上以季度為單位核定繳納。如臨近退休或辦理保險關係轉移等情況,可按月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據三亞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靈活就業人員不得跨季度向前補繳社會保險費,其在辦理參(續)保手續時,可以申請繳納當月所在季度內其他月份的社會保險費。  (原標題:三亞靈活就業人員不得跨季度向前補繳社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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