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台州1月1月28日消息(記者劉飛 潘毅)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浙江省台州市中級台灣褐藻醣膠人民法院對溫嶺殺醫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連恩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10月25號,33歲的患者連恩青因為對手術的效果有異議,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持榔頭和支票貼現尖刀傷害3名醫生,其中一名醫生因搶救無效死亡。
  本月22號,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連msata恩青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天,一審宣判後,連恩青的家屬表示要上訴。而連恩青有巢氏房屋的辯護律師表示,是否決定上訴,要等今天和連恩青見面後,由他本人決定。
  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3月,連恩青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了鼻部手術治療。因感到術後手術不佳,多次到醫院投訴,並多次到其他醫院就醫,但均無進展。2013年10月25號,連恩青攜帶事先準備製冰機租賃的榔頭和尖刀到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對醫護人員行凶,致1人死亡,2人受傷。
  法院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法院:被告人連恩青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於這個判決,連恩青的妹妹說,接受不了,要上訴。
  妹妹:肯定是很痛心的,我們都崩潰了。我只有這麼一個哥。我沒有想到會這樣的結果。我媽現在都癱到床上了現在。上訴。反正我們家裡就是上訴。只要保住我哥的命。
  對於為何家屬明確要上訴,連恩青妹妹表示,他們認為判決有些倉促,而且,連恩青當時在手術後精神方面有問題:
  妹妹:為什麼他們那麼急得判我哥,好像時間很倉促。我感覺這樣判死刑是應該有起因的吧。不可能我哥無緣無故去殺人。從動了手術,感到他的精神方面就有點問題。
  相比於家屬的悲痛,連恩青辯護律師朱聖勇稱,連恩青本人在聽到判決後,反映比較鎮定:
  朱聖勇:作出這個判決是法院依據所有的證據材料來定的。對於殺人的犯罪事實本身被告人沒有什麼異議。他反映還是比較鎮定的,可能他自己也有這個預期。
  連恩青辯護律師朱聖勇表示,家屬有上訴意願,但是否要上訴要等今天和連恩青本人見面後,由他決定:
  朱聖勇:家屬的意見是希望連恩青上訴,最終的結果也要看連恩青本人的態度。因為這個權利只有連恩青本人有。即使他們家人要上訴,如果連恩青本人不上訴,也沒有辦法。
  對於連恩青的態度,他妹妹說,不確定他會做出什麼樣的決定:
  妹妹:這個我還真的不敢保證會怎麼回覆。如果他說不上訴我們家就痛苦死了。
  連恩青曾說,是因為在醫院受到欺騙,認為自己是被逼上這條路,去年10月25號當天去醫院就是為了殺人,對自己的行為也並不後悔。
  連恩青本人在法庭現場多次否認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並且表示對於自己的行為並不後悔。然而,連恩青的家屬表示,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她們並不能接受。原因就在於,家屬對於連恩青行凶時精神狀況是否正常這一點,存在爭議。
  對於連恩青家屬提出的爭議,法院給出的解釋是,經司法鑒定,連恩青作案時意識清晰,作案動機現實,辨認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對此,連恩青的律師表示,對於這個司法鑒定表示保留意見。
  作為連恩青的辯護律師,朱聖勇對“連恩青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認定保留看法:
  朱聖勇:法院採納了浙江同德醫院的鑒定結論,就是他在作案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他自己否認是患有精神疾病。我個人認為,經過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的診斷治療,以及浙江省內同德醫院的鑒定,我個人傾向於他患有精神疾病。但對於作出的“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律師保留自己的看法。
  關於量刑,朱聖勇表示,他認為,相信法院判決應當是公正的,量刑需要考慮很多因素,這個案件也有輿論和社會影響的因素:
  朱聖勇:因為故意殺人罪,最高就可以判到死刑所以不存在加重的行為。本案也考慮了一部分社會因素,社會輿論壓力也有一部分,社會影響方面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他的手段啊,都有關係。因為量刑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因素。社會影響啊,社會惡劣啊,主觀惡性,是否存在預謀等等很多關係。
  曾被連恩青刺傷的醫生王偉傑在得知判決消息後表示,這也是他不願意看到的,但一切依法。在採訪中,王偉傑一直回憶,說因此事去世的醫生王雲傑是個好醫生,他表示,有什麼意見,患者可以反映,但不要採取傷害醫生的做法:
  王偉傑:依法辦事就好了。王雲傑好同志走掉了,一個很大的損失。有什麼意見,通過正規的渠道,不能動不動把醫生往死里殺。退一萬步,就有什麼問題也不能殺醫生。
  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一位不願具名的醫生曾向中國之聲表示,他希望這件事能夠推動改善醫患關係。  (原標題:浙江溫嶺殺醫案連恩青被判死刑 本人淡定接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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